根据浙人社办函〔2020〕9号《浙江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指南(试行)》等文件要求,浙江省机电技师学院于2021年7月30日组织车工二级、车工三级、车工四级、钳工二级、钳工三级、钳工四级、铣工二级、铣工四级、养老护理员五级技能等级认定,现将考试成绩予以公示。公示时间:8月9日-8月13日。
如有异议,请于公示期内及时向我校反映。
联系电话:0579-85411716
浙江省机电技师学院
2021年8月9日
附件:
7.30日成绩公示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