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浙人社办函〔2020〕9号《浙江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指南(试行)》等文件要求,浙江省机电技师学院于2021年11月15日组织电子商务师三级、健康管理师三级、养老护理员四级、营销员二级、互联网营销师四级技能等级认定,现将考试成绩予以公示。公示时间:11月19日-11月25日。
如有异议,请于公示期内及时向我校反映。
联系电话:0579-85411716
浙江省机电技师学院
2021年11月19日
附件:
11月15日成绩公告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