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浙人社办函〔2020〕9号《浙江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指南(试行)》等文件要求,浙江省机电技师学院于2021年11月7日组织营销员三级技能等级认定,现将考试成绩予以公示。公示时间:11月11日-11月17日。
如有异议,请于公示期内及时向我校反映。
联系电话:0579-85411716
浙江省机电技师学院
2021年11月11日
附件:
11.7日成绩公示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