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浙人社办函〔2020〕9号《浙江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指南(试行)》等文件要求,浙江省机电技师学院于2021年5月28日组织电工三级、电工四级、美容师三级、美容师四级、工具钳工四级、机修钳工四级、车工三级、车工四级、铣工四级、计算机维修工四级、营销员四级、收银员技能等级认定,现将考试成绩予以公示。公示时间:6月15日-6月21日。
如有异议,请于公示期内及时向我校反映。
联系电话:0579-85411716
浙江省机电技师学院
2021年6月14日
附件:
5.28成绩公示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