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浙人社办函〔2020〕9号《浙江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指南(试行)》等文件要求,浙江省机电技师学院于2021年5月18日组织营销员三级、工具钳工四级、美容师四级技能等级认定,现将考试成绩予以公示。公示时间:5月24日-5月28日。
如有异议,请于公示期内及时向我校反映。
联系电话:0579-85411716
浙江省机电技师学院
2021年5月23日
附件:
5.18成绩公示.pdf